消费者权利与退货政策

1. 基本信息

本页面介绍在 TheBestAntique OÜ 网上商店购买商品时适用的消费者信息,包括消费者权利、撤销权、退货流程、投诉程序及保修条件。
本条款依据爱沙尼亚法律及欧盟消费者保护法规制定。


2. 撤销权(14天)

根据欧盟指令 2011/83/EU 和爱沙尼亚《债务法》(VÕS § 56–57),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的 14天内 有权撤销远程销售合同,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。

重要提示:

  • 14天期限从消费者本人或其指定人员(运输方除外)收到商品之日开始计算。

  • 撤销申请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在线表格以书面形式提交,无需特殊格式。


3. 撤销权的例外情况(古董类商品)

根据 VÕS § 53 第4款,以下情况 不适用 撤销权:

  • 商品根据消费者的特殊要求定制或明显个性化;

  • 商品为独一无二、无法替代,或在再次运输中可能显著损坏。

TheBestAntique OÜ 销售的许多商品均为 独特的古董单件物品,其价值取决于保存状况、来源及完整性。

如某件商品适用法律规定的撤销权例外,将在该商品的 描述中明确标注
如未标注,默认适用标准的14天撤销权。


4. 撤销与退货流程

如消费者享有撤销权,则需执行以下步骤:

  1. 以书面方式向 TheBestAntique OÜ 提交撤销通知(电子邮件或表格)。

  2. 自提交通知之日起 14天内 退回商品。

  3. 在退回前,消费者应妥善保存商品,使其状态仅限于正常检查商品特性和功能所必需的范围。

谁承担退货费用?

  • 除非另有约定,退货的直接费用由 消费者承担(VÕS § 56 (3))。

  • 若商品因价值高、易碎或体积大而无法通过普通邮寄退回,我们将在订单达成前告知预估费用。

撤销通知提交方式

可使用自由格式或模板格式。

建议包含以下信息:

  • 姓名及联系方式;

  • 订单号;

  • 商品名称或拍品编号;

  • 收货日期;

  • 撤销日期。


5. 销售合同的成立

消费者与 TheBestAntique OÜ 之间的销售合同在以下情况下成立:

  1. 消费者在网站提交订单;

  2. 消费者收到电子邮件订单确认。

商品描述、价格、配送方式等信息均在下单前清晰展示。


6. 商品不符合合同的投诉与卖方责任

根据 VÕS § 218–227,消费者在商品不符合合同要求时有权提出投诉。

考虑到:

  • TheBestAntique OÜ 所售所有商品均为 古董及二手商品

  • 商品的年代、状态、磨损及可能缺陷均在商品描述中注明,

卖方责任期限可依据 VÕS § 218 第3款 缩短至一年,前提是在合同成立前已明确告知消费者。

投诉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:

请附带订单号及(如适用)照片说明。

我们将在合理时间内(但不超过15天)答复。


7. 保修

古董商品不提供传统意义上的制造商保修,因为:

  • 商品为历史物品、独一无二、且为使用过的物品;

  • 商品的自然老化与磨损已在定价中反映。

然而:

由于商品为古董及二手物品,因此不提供制造商保修。但这不影响消费者依据 VÕS § 218–227 提出商品不符合合同的法定权利。

因此,不得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简单写“不可退货”或“无保修”。


8. 争议解决

若消费者与商家无法达成一致,消费者可联系:


9. 法律依据

本政策基于:

  • 《爱沙尼亚债务法》(VÕS)

  • 消费者保护法

  • 欧盟消费者权益指令 2011/83/EU